江門發布降民企成本《措施》 多項認證檢測費全
江門市出臺《江門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(2016版)》,明確項目名稱、設立依據、收費標準等,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,企業有權拒絕繳納;將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免征范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??
昨天,記者獲悉,在市長鄧偉根11月9日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十四屆105次常務會議及市長辦公會議上,《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審議通過,并將發布實施。以打造“群眾辦事方便快捷、企業稅費負擔不重、項目審批程序簡單”的惠企環境,提振民營企業***信心,支持民營經濟發展。
企業可拒繳清單外收費
記者從江門市經信局日前發布的《若干措施》了解到,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,江門市將去費減負,多維度降低民營企業成本。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除******和省規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外,取消江門市、縣級所有涉企行政事業收費項目。同時,對******、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收費項目進行減免,不斷降低企業負擔。而《江門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(2016版)》則對涉企收費進行明確項目名稱、設立依據、收費標準等,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,企業有權拒絕繳納。
此外,從2017年1月1日開始,對于船舶港務費、勞動能力鑒定費將全部免征。對于堤圍防護費、礦產資源補償費、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、測繪儀器檢測收費、檢驗檢測費、環境監測服務費、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GMP認證費、 GSP認證費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(含核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質量檢驗)費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(含審查費)、檢驗檢測費、無線電頻率占用費、勞動合同文本費、***糾紛案件處理費、海洋廢棄物傾倒、檢測費森林植物檢疫費等已免征市縣級涉企收入的收費,涉及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個人的全部免征(即全免)。
政府性基金免征企業范圍擴大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將加大政府性基金減免力度。其中,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、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,停征價格調節基金。將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免征范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。
而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在職職工總數的1.5%,且在職職工總數在20人及以下的,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免征36個月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。
符合條件企業可申請直購電
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方面,臺山、開平、恩平享受東西兩翼地區優惠電價,大工業電價每千瓦·時優惠8.77分。進一步擴大直購電市場規模,增加參與直購電市場的主體范圍,完善直購電交易規則;產業轉移園區內2015年年用電量達800萬千瓦·時,園區外2015年年用電量達8000萬千瓦時的企業均可申請參與直購電。
為了降低企業用氣成本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內可以單***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、食堂生活用氣,可選擇執行居民氣價;已實施階梯氣價的,可按當地居民***檔氣價的1.1倍執行。各氣源供應方均可直接面向用戶、自行在江門市開拓市場。明年1月1日起,進一步降低天然氣價格,工業用戶價格不***于4.6元/立方米,商業用戶價格不***于4.9元/立方米。
符合條件小微企業減半征收所得稅
為降低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將嚴格執行******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,全面降低民營企業稅負。
其中,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,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(含20萬元)擴大到30萬元以內(含30萬元);嚴格執行《******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》文件,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(含3萬元)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在政策規定時限內免征增值稅。